机构类型民办普惠类
机构性质民办
床位数150 张
占地面积暂无 ㎡
成立时间暂无
联系电话暂无
详细地址四川成都市新都区
收住对象
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特护认知障碍病后康复
机构简介
康疗院是成都市第一家设在医院里的养老机构,毗邻著名名胜风景区宝光寺和桂湖公园。按老年公寓式构建,房间按酒店标间设置,配备有健身场所及棋牌室、阅览室等多种文化娱乐活动空间。 康疗院姊妹单位--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的资源优势,开展健康档案、健康理疗、健康膳食等健康服务,同时派医护人员对老人进行健康巡查,老人一旦发病可在第一时间得到治疗。
入住须知
一、入住人员条件:无传染病、无精神类疾病,性格脾气、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的老人。
二、填写入住申请书:申请入住的老人来院咨询,应积极配合院方进行入院前的面谈,便于了解老人现状。咨询后愿意入住的老人及家属或担保人填写《申请书》。
三、体检:经初步面谈后适宜入院住养的老人,按颐养居规定的体检项目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,体检符合入住条件后填写《健康状况陈述书》。
四、签署入住协议:入住前老人及其家属或担保人需要仔细阅读《入住协议》,如无任何异议,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、入住人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,签署《入住协议》,以明确三方责、权、利。填写《入住登记表》、《健康档案表》。
五、入住:办理登记和交款手续后院方安排入住,入住人员只需自带日常替换衣服及常用物品即可。
六、交纳入住费用:当月不足半月,除伙食费以外的费用按半月收费,超出半月的按整月收费,伙食费按天计算收费。
七、对新入住老人实行为期半个月的试住观察期,如发现有关不符合入住条件的,签约监护人应及时带其出院。
八、遵守颐养居的管理制度,爱护院内的花草树木及其它公共设施。
九、老人独自外出须办理相关手续。
十、入住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,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。
1、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者;
2、严重违反制度或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;
3、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;
4、身体状况超出本院护理范围,不适宜继续住养者。
11、入住协议终止时,当月不足半月,除伙食费以外的费用按半月收费,超出半月的按整月收费,伙食费按天计算收费。家属或担保人当日结清所有费用,清理完老人的相关物品后出院,院方不负责保管离院老人的物品。
二、填写入住申请书:申请入住的老人来院咨询,应积极配合院方进行入院前的面谈,便于了解老人现状。咨询后愿意入住的老人及家属或担保人填写《申请书》。
三、体检:经初步面谈后适宜入院住养的老人,按颐养居规定的体检项目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,体检符合入住条件后填写《健康状况陈述书》。
四、签署入住协议:入住前老人及其家属或担保人需要仔细阅读《入住协议》,如无任何异议,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、入住人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,签署《入住协议》,以明确三方责、权、利。填写《入住登记表》、《健康档案表》。
五、入住:办理登记和交款手续后院方安排入住,入住人员只需自带日常替换衣服及常用物品即可。
六、交纳入住费用:当月不足半月,除伙食费以外的费用按半月收费,超出半月的按整月收费,伙食费按天计算收费。
七、对新入住老人实行为期半个月的试住观察期,如发现有关不符合入住条件的,签约监护人应及时带其出院。
八、遵守颐养居的管理制度,爱护院内的花草树木及其它公共设施。
九、老人独自外出须办理相关手续。
十、入住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,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。
1、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者;
2、严重违反制度或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;
3、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;
4、身体状况超出本院护理范围,不适宜继续住养者。
11、入住协议终止时,当月不足半月,除伙食费以外的费用按半月收费,超出半月的按整月收费,伙食费按天计算收费。家属或担保人当日结清所有费用,清理完老人的相关物品后出院,院方不负责保管离院老人的物品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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